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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七个机制”跟踪问效检察建议
2021-02-0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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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2020年以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建议发出后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建立健全“七个机制”,强化对检察建议的跟踪问效。

 一是推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对全市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检察建议工作5次,制发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情况分析通报5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检察建议工作2次。

二是推行第三方参与督促落实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工作。2020年以来共邀请第三方参与督促落实检察建议10次。

三是推行效果评估机制。要求被建议单位整改回复后,由承办检察官在办案系统中对回复整改情况进行书面评估,决定是否继续督促落实。

四是推行跟踪回访机制。不定期回访检察建议落实进展,督促建议事项落实到位。

五是建立整改效果“回头看”机制。常态化开展对已整改落实的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查看整改效果是否出现反弹,督促被建议单位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10月中下旬,全市检察机关联合河长办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回头看”,对2019年梳理上报的54条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实地查看,确保问题整治到位,巩固石嘴山市河湖治理成效。

六是推行定期报告机制。2020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项汇报各类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12次。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检察建议工作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七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配合市(县)区政府将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县、区)考核,促进联手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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